金管會釋利多 國內券商負債可增9500億

證期副局長周惠美。(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爲了增加我國券商競爭力金管會將放寬券商負債上限,從目前限制不超過淨值的4倍,放寬到不超過淨值的6倍,預估國內全體72家券商至少可以增加9500億元的負債空間,以投入更多的錢到股市,或是辦理自營操作、短期票券操作、款項借貸等,預計11月中上路

證期局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其中最受到矚目的,就是提高券商的負債總額倍數,從不得超過淨值的4倍,提高到6倍。而統計至今年6月底,全體72家券商淨值爲4753億元,等於放寬到6倍後,全體券商將多出9500億的負債空間。

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表示,過去金管會開放券商承作不少新的業務,例如:客戶交割款項可留存在券商交割戶、款項借貸等,都會增加券商的負債比。而目前前5大的大型綜合券商,負債比都超過2倍,其中永豐證跟元富證負債比更是超過3倍,已經要接近目前限制的4倍。

此外,證期局也擬調整特別盈餘公積轉做資本的限制,填補公司虧損,由原本需達實收資本額50%,超過部分纔可轉做資本,改爲只要達實收資本額25%,超過部分即可轉做資本。目前72家券商中,特別盈餘公積超過25%的有39家,其中像富邦證爲54%、元大證爲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