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廈門監管局發佈關於理性購買投資型保險的風險提示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近年來,投資型保險成爲很多消費者的投保選擇。

而投資型保險,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資雙重功能的保險產品,多指人身保險投資型保險。當前,保險市場上常見的投資型保險有年金險、分紅險、萬能險、增額終身壽險、投資連結險等,一般都具備身故保障功能,各產品存在一定的特色差異。

對於金融消費者,應該如何理性購買投資型保險?應該關注哪些風險隱患?5月20日,金融監管總局廈門監管局特就此發佈風險提示。

據介紹,對於年金險,現金價值隨着保單年度的增加按一定的比例增長,繳費至一定年齡將按照約定的頻率領取固定的金額,直至保障期限結束。

對於分紅險,投保人除了可以得到保單約定的保證利益外,還可以通過紅利分配的形式分享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果,但收益是不確定的,更多地取決於保險公司分紅產品的經營狀況,紅利領取方式一般有現金領取、累積生息、抵交保費、購買交清增額保險等。

對於萬能險,客戶能夠明確看到保險公司爲投保人建立的保單賬戶內資金收入和支出情況,享有最低保證利率,結算利率超過最低保證利率的部分是不確定的。

對於增額終身壽險,其基本保險金額設計爲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增長,隨着時間的推移,保單的保障額度會不斷提高,現金價值一般也會隨着時間逐年增長。

對於投資連結險,除保險保障外,投保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偏好,在保險公司提供的多個投資賬戶之間進行資金分配和轉換,投保人投資收益根據所選擇投資賬戶自負盈虧。

爲保護廣大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金融監管總局廈門監管局提示廣大金融消費者,根據自身需求及風險承受能力,理性選擇合適的投資型保險產品。

一是不輕聽輕信,認真閱讀保險條款。投資型保險本質上仍屬於保險產品,不能將其與銀行存款、基金、證券等產品進行片面對比。對於“3%固定增長”等常見的宣傳詞,要嚴格區分是保額還是現金價值增長,防範銷售誤導。關於保障範圍、收益情況等,消費者均需以合同條款中的保險責任爲準,切勿“望文生義”。

二是不忽視風險,正確理解產品風險。購買投資型保險產品並非沒有風險,尤其產品類型不同,對應的風險也不同,市場環境、保險公司的經營投資狀況、消費者的持續繳費能力都可能影響產品收益。此外,對於投保人來說,保險產品本身的免責條款、猶豫期後的退保損失一定程度上也都構成了投資型保險產品的風險。

三是不盲目跟風,理性購買合適的產品。消費者應根據實際需求、自身經濟情況和風險承受能力,從正規渠道購買投資型保險產品。該類保險產品保障功能相對傳統保險產品較弱,一般需要長時間繳納相對較高的保費,更建議具有長期資金規劃和穩定收入的人羣予以考慮。

編輯 黃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