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營業稅 金管會表達二立場

莊琇媛表示,依照營業稅法規定,金融營業稅明年12月31日以前的2%稅款會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目前餘額約1,300億元到1,600億元,金管會已向財政部爭取繼續保留這部分特別準備金,不要收歸國庫,因爲未來變數還很多,若有金融機構需要處理時候,可有準備金供運用。至於2025年1月1日以後,稅款要如何運用、是否繼續徵收或稅率多少,金管會都沒有特別意見。

但莊琇媛說,臺灣是採加值型營業稅,但金融業沒有進項稅額可扣抵,稅負相較一般產業重,若稅率5%,相對不公平,希望財部能考慮「稅負中立」及「金融業國際競爭力」,給予金融業適度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