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PO文批衛生局「甩鍋」 劍青檢改籲統合行政與司法相驗

法務部。(陳志賢攝)

臺北市員警臉書PO文,指上月底處理一起在家死亡案,因死者死前發高燒,通知衛生單位遭「甩鍋」,衛生局派員到場行政相驗,推給司法相驗,引發檢改團體「劍青檢改」質疑,8日呼籲指揮中心勿坐視檢察官司法相驗案件成爲國內防疫破口,籲請指揮中心儘速統合行政相驗與司法相驗流程

劍青檢改表示,當前疫情嚴峻,對於染疫病死者,應以最高規格防疫。如系「疑似」染疫而死亡者,防疫視同作戰,亦應以最高規格同等對待,嚴防逸脫匡列,導致病毒遺體遺屬持續擴散。

但自5月上旬疫情爆發以來,全國各地衛生局對「疑似」染疫死亡案件之介入標準低落消極。據統計,目前除新北政府臺南市政府採取「行政相驗優先原則」外,包括臺北市政府在內之全國各縣市衛生局對於「非確診」自然死(病死)亡案件,許多竟婉拒處理,推由派出所警察、分局偵查佐報請司法相驗。

最近新聞大幅報導諸多確診案件,其實均系由檢察官執行司法相驗。尤其司法相驗下采檢送核酸檢測(PCR)時程較慢且量能有限,導致警察、檢察官、遺屬、殯葬人員結果出爐前,均暴露於高風險下,儼然將形成防疫巨大破口,各地反映溝通均未果,亟待指揮中心立即統一全國作法,緊急應變。

目前警方受理死亡通報案件,各地衛生局介入程度差異極大,且第一時間衛生局更無統一授權對遺體及遺屬進行快篩,致各地員警做法不一且缺乏保護,均形成防疫破口。政府應儘速統一作法,明令要求並提供抗原檢測快篩,以保護警察、殯葬人員、遺屬且及時防止擴散。

劍青檢改建議指揮中心協調以下作法;一、疫情期間行政相驗優先原則;二、非病死由司法相驗補充;三、已經列管確診在案者,如經通報死亡,無論其在防疫旅館住家,均應由當地衛生機關先行辦理行政相驗。

四、疫情期間就行政相驗民衆所需繳納規費,建議一律予以免除,以免民衆爲節省相關費用而選擇警察、檢察官司法相驗,逸脫快篩及檢驗而造成防疫破口;五、自警察受理民衆通報死亡階段,即能獲得衛生局及防疫窗口專人立即到場協助,先進行行政相驗、快篩檢驗或司法相驗分流,才能截堵疫情擴散於前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