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生可申請來臺 入境居家檢疫後一律強制採檢

(摘自境外權益小組臉書簡立欣臺北傳真)

好消息教育部已開放境外生申請來臺!」境外生權益小組9日下午在臉書貼上教育部函文,表示教育部現在接受了國際學生入學許可證申請,其中包括學位課程和學位充實課程的獎學金領取者。教育部則是在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上宣佈,自即日起受理境外學位生入境申請作業(含所有學位生及先修華語外交部臺灣獎學生受獎生)。所有境外生居家檢疫14天之後要強制採檢,費用政府負擔。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需求,教育部去年12月31日起暫緩境外學位生入境。經指揮中心同意後,教育部即日起受理境外生入境申請,各校須在境外生來臺最早班機5個工作日前,去教育部「境外生來臺就學資訊系統」(https://osas.moe.gov.tw)造冊並登記申請。

教育部表示,本次新增及注意事項包括:入境前作業,境外生須於登機前檢具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境外生居家檢疫場所須以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及經指揮中心與地方衛政單位檢核通過、符合「一人一戶」規定校外檢疫宿舍。14天居家檢疫後,還須7天自主健康管理,由學校持續追蹤關懷

必須注意的是,境外生居家檢疫完成後需採檢,費用由政府負擔。採檢結果陰性者始能外出、返回校園。由於醫療院所核酸檢驗所工作天約1至2天,學校須協助預訂16天防疫旅館房間,讓學生可於防疫旅館等候檢驗結果。

入住集中檢疫所的境外生統一於檢疫期滿前1日採檢,且由集中檢疫所協助安排負責醫院派員至集中檢疫所採檢。

至於入住防疫旅館的境外生,需由學校協助事先與採檢醫療院所協調,於學生居家檢疫期滿後「隔日」安排至醫院採檢,確認採檢醫院及採檢時間後,主動將名冊提供防疫旅館所在地衛生局,以利其後續通知檢驗結果;學校應安排學校防疫專車或防疫計程車載送境外生。

教育部表示,檢疫期滿後的採檢是必要程序,如果境外生於檢疫期間有發燒、嗅味覺異常、腹瀉或呼吸道症狀並已先行採檢,其檢疫期滿後隔日仍須再次採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