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電動車也算酒駕 中秋連假南警籲喝酒別上路

新營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員警日前行經新營區新進路,發現越南籍黎姓男子騎乘電動自行車行進間搖晃不穩,對其實施酒測。(讀者提供/張毓翎臺南傳真)

騎乘電動自行車上路的民衆愈來愈多,但常有民衆以爲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會違反規定。(讀者提供/張毓翎臺南傳真)

騎乘電動自行車上路的民衆愈來愈多,但常有民衆以爲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會違反規定,經員警解釋後才恍然大悟,臺南市警察局新營分局統計,去年取締電動自行車酒駕計52件,而今年迄今就已經舉發90件。

新營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員警日前行經新營區新進路,發現越南籍黎姓男子騎乘電動自行車行進間搖晃不穩,上前攔查時,聞到其身上有濃厚酒味,酒測值高達0.58毫克,最後黎男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有鑑於此,新營分局也多次利用機會向僱主及仲介公司加強宣導,避免外籍移工因語言、文化、生活習慣不同及欠缺對法令的認知,無心或貪圖方便違反交通法規。

警方表示,電動自行車屬於電力發動的「動力交通工具」,只要酒後騎乘微電車上路,酒測值超過0.15毫克,就會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200元至2400元;拒絕酒測處4800元,同樣都必須當場禁止駕駛且車輛移置保管。

另外酒測值超過0.25毫克以上,警方除了開單舉發,還會依公共危險移送法辦。中秋連假將至,警方提醒,民衆飲宴、聚餐前可先指定未飲酒人員駕駛,餐廳、販酒業者等亦應負起社會責任,多協助顧客利用計程車隊及代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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