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貓摔落重傷還被指訓練不夠 消防局不再出動「趕貓」

消防員主要職責是救人,但接獲動物救援報案也非常多。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南投縣消防員先前爲援救屋頂上的貓,不慎從3樓高墜落,受重傷住進加護病房,還被報案民衆指責訓練不實。桃園縣消防局表示,去年受理動物救援案件57%是救貓,且真正生命受到危險的貓極低,經過討論過後決定,以後將只協助救援受虐、受傷、生命受到危害的動物。

消防員救援項目山包海,根據桃園縣政府消防局統計,去年受理854件動物救援案件,高達485件是救貓,情況多半是貓躲在屋頂、高處休息,沒有立即性危險,但民衆因爲受不了貓叫聲,打電話請消防局救貓,消防員到了現場才發現是「趕貓」。

有些時候,消防員現場評估貓沒有立即性危險,或是貓所處位置太高,救援人員無力協助,轉告報案人卻被當衆指責,甚至投訴消防員沒有愛心。有鑑於先前南投縣消防員救貓摔傷,消防局表示,未來將只處理受虐、受傷或生命受到危險的動物救援案件,若非危急狀況,將由桃園縣政府動物防疫所、各縣市農業單位清潔隊等單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