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哭推不開!被男推給別人強暴 20多歲女告性侵卻不成

女子控告男性侵,被告被判無罪。(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一名20多歲、從事醫護工作的女子,因與臺中一名劉姓男子曾發生過關係,雖然不是男女朋友,但有好感,有一天赴約到旅館劉男及劉的友人江姓男子)聊天。事後女子指控,她被劉男逼迫給江男性侵,但臺北地院認爲,沒有女子不願意的證據,最後判江無罪,目前女子已上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2013年9月劉、江男北上玩,入住臺北市某間飯店,期間劉男打電話給女子一起喝酒聊天,直到白天女子才離開。2天后女子到醫院驗傷提告,她表示自己本以爲有女生在場才赴約,但是到場被灌酒,卻被劉男抱住,強推給江男性侵得逞,劉則在旁邊看。

女子事後傳簡訊給友人表示自己相當不開心被人霸王硬上弓,因爲有朋友在不太會逃,雖然一直哭,但卻躲不了「根本推不開」。

江男向北院表示,有發生性關係但沒有違背女子意願,2人是自然發生關係的,女子也沒有反抗。加上合議庭發現當天旅館監視器畫面中,女子從進入旅館到離開,約6、7小時都沒有逃離,行動也沒被限制,反與被告一起睡,與性侵受害人會逃的行爲不符,因此判江男無罪。女子對判決不服,目前已上訴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