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釋憲案出爐! 標準須由中央訂定: 地方不能自訂「零檢出」

臺北市等市議會針對萊豬釋憲聲請案,憲法法庭今日將宣判。圖爲先前憲法法庭公開辯論的畫面。(本報資料照片)

蔡政府解禁萊豬來臺後,2020年底行政院宣佈地方自治條例訂有「 乙型受體素不能檢出」的規定無效,臺北市等5議會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判決合憲。

該件釋憲聲請案,導因臺北市、臺中市及嘉義市、臺南及桃園市議會認爲,爲了人民健康地方政府可訂嚴格的瘦肉精「零檢出」標準,中央政府利用行政權改變地方的立法權,將會削弱地方立法權能量。

但行政院代表認爲,萊豬進口涉及國際貿易政策是中央專屬事項,臺灣已加入WTO須遵守國際貿易規範;衛福部代表主張,萊豬涉及中央事項,地方不能各自爲政,否則將會影響臺灣對外的國際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