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紓困貸款開辦 最高可借10萬

據統計,近年申請勞保紓困貸款勞工約有7萬至9萬件不等,每年約撥款70億至90億之間,勞保局近日公告指出,勞保紓困貸款總額度200億元爲原則,且每人最高貸款金額爲10萬元,自撥款日起爲年息1.718%,並由勞工保險局報勞動部於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年利率計算。

勞保局指出,民衆可在12月26日至明年1月7日間,向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金融機構申請,並可採臨櫃、網路或郵遞申請,只要符合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及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等條件即可申請,但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勞保局提醒,民衆請勿至勞保局申請,以免耽誤而超過申請期間,另外,有勞工詢問較多關於勞保紓困貸款仍有舊欠餘額,可否先行清償後再申請勞保紓困貸款,勞保局說明,凡於受理期間內,提前還清舊欠本息且符合本次申請資格條件者,亦可再申辦本次貸款。

勞保局提醒,勞保紓困貸款是爲幫助勞工朋友紓解一時的經濟困難,而非提前支領未來的老年給付,未清償之本息雖可於未來申領勞保給付時扣減,惟勞保給付系將來生活保障,請珍惜這層保障,貸款後務必按時還款,避免未來申請給付時遭金額扣減而影響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