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條例修正草案預告 役男、替代役男須提繳勞退

爲完善全民國防體系,勞動部配合「因應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之替代役配合方案」及「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視替代役及常備兵爲國家服役期間,屬「個人職涯」的一部分,將其服役年資與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制度銜接,將增訂民國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依兵役法第25條第3項或第34條第4項規定,應服替代役現役或經徵集服常備兵現役者,由內政部及國防部爲提繳單位,爲其提繳退休金,同時也定明提繳單位、對象、提繳金額、申報提繳程序、資料保存與請領及收益分配等規定。

過去勞動部不曾規定義務役與替代役提繳,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謝倩蒨表示,這主要是配合最新的「因應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之替代役配合方案」及「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目前依照國防部的資料,以常備兵役二等兵爲例,薪俸爲2萬320元,對照勞退級距2萬1,009原來提撥6%,同時也開放役男、替代役男比照勞工自提、最高6%。謝倩蒨也強調,這不會影響到任何現在正在服兵役的民衆,而這項修正條文預計從2024年1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