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保險」結婚就理賠 他領證後卻遭拒付怒告保險公司

大陸四川1名劉姓男子,5年前在網路平臺花費495元(約臺幣2195元)購買了「戀愛保險」,保險合約生效後滿三年後在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就可獲賠9995元(約臺幣44323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大陸四川1名劉姓男子,5年前在網路平臺花費495元(約臺幣2195元)購買了「戀愛保險」。(翻攝微博)

大陸四川1名劉姓男子,5年前在網路平臺花費495元(約臺幣2195元)購買了「戀愛保險」,保險合約生效後滿三年後在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就可獲賠9995元(約臺幣44323元),數年過去了他卻遲遲領不到錢,他一狀告上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支持了他的上訴,認爲合約有效,終審判決判令安心財產保險公司給付劉男保險賠償金9995元(約臺幣44323元)。

大陸四川1名劉姓男子,5年前在網路平臺花費495元(約臺幣2195元)購買了「戀愛保險」。(翻攝微博)

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2018年,四川1名劉姓男子與女友熱戀期間在某網絡平臺花費495元(約臺幣2195元),投保安心財產保險推出的「戀愛保險」,保險合約生效後滿三年後,如果他與女朋友初次在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將獲得保險公司賠付的婚禮祝賀金9995元(約臺幣44323元)。

數年過去,劉男與女友修成正果,但這份戀愛保險卻一直沒有進行賠償。他將投保的安心財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保險理賠金以及延期賠償的滯納金。不過安心財險公司辯稱,「戀愛保險」合約不符合保險法規定,已退出市場,因此保險契約屬於無效契約。

終審判決判令安心財產保險公司給付劉男保險賠償金9995元(約臺幣44323元)。(翻攝微博)

一審北京延慶法院支持了安心財險公司的辯護意見,劉男不服判決,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上訴。11月21日,劉男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北京金融法院支持了他的上訴,認爲合約有效,終審判決判令安心財產保險公司給付劉男保險賠償金9995元(約臺幣443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