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下樓倒垃圾慘遭2刀刺死…兇嫌開庭辯「我就是有病」 判14年定讞

許姓男子認爲樓上黃姓住戶長期製造噪音,害他失眠,拿水果刀猛刺黃2刀致死,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14年徒刑定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黃(68歲)2022年9月2日晚間8時許自住處下樓倒垃圾,在社區門口遭跑船退休的許(68歲)持刀正面砍殺2刀,倒臥血泊,傷勢集中在胸、頸,大量失血不治。

許行兇後駕車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車子被棄置在八斗子碧砂漁港旁,但人不知去向,一度懷疑畏罪跳海,在許家也找到染有血跡的兇刀。隔天上午,民衆發現許躲藏在浮動碼頭船板下方,胸部以下都泡海中,只有頭露出來,雙手拉住上方的輪胎撐着,員警獲報逮人。

許表示,因黃常在樓上讓地板發生震動,害他睡不着覺,心情很差,長期以來和黃多次口角,這回又吵了一架才殺人。一審認爲許受精神疾病影響,對聲響極爲敏感,不易成眠、動輒暴怒,並固執己見,因堅持是黃製造噪音干擾,埋下殺人動機,惡性不輕。

一審考量許多次懺悔,並願將僅有財產、名下所有基隆房產過戶給被害人家屬賠償,仍有悔改之意、彌補之心,依殺人罪判14年徒刑。

檢方和許均針對量刑上訴,二審開庭時,許抱怨自己外強中乾,身體常「不舒服」,並牽拖里長沒有好好處理噪音問題,也有責任,還說黃家人在他報警時就不吵了。問及殺人原因,許說自己只有在黃胸前劃一刀,並說「我就是有病」。

死者妻子也曾泣訴,原本家中四代和樂安詳,丈夫出去倒個垃圾,5分鐘就喪命,「我每天聞先生衣服的味道懷念」生活被從天堂打到地獄,永遠也不會原諒兇手。

二審審酌醫院鑑定意見,認爲許犯案時還能分辨要殺的人和不是要殺的對象,行兇還知躲藏、逃避查緝,辨識能力和控制行爲能力沒有降低,但他精神狀況的確有問題,無法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仍維持14年徒刑;最高法院認爲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