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蓋泳池不給查 建管處嗆再不配合就開罰 最高可罰30萬

藝人小豬羅志祥遭爆在住家屋頂平臺,涉嫌擅自增設泳池,北市建管處1日查證屋主檢具資料,發現確實與使用執照竣工圖說不符。(臺北市建管處提供)

藝人小豬羅志祥遭爆在住家屋頂平臺,涉嫌擅自增設游泳池,北市建管處認定違建,要求屋主限期30天內自行拆除,北市建管處違建查報隊長大川表示,上週派員前往會勘遭管委會拒絕開門,11日將派員再度現場會勘,若不願配合將進行處分,最高可罰30萬。

小豬2年前在內湖區金湖路「文心AIT」豪宅砸2.7億大舉購入2戶,羅志祥傳出有意在頂樓蓋露天空中游泳池,物業管理公司直到開始動工後才發現,緊急喊卡。

鄭大川指出,上週建管處違建查報隊要前往現場進行會勘,但卻遭管委會拒絕進入,11日將在前往會勘,若屆時攘不願配合,則可依《行政執行法》不配合公務機關執行公務,第一次可處分5000元怠金,若仍不配合可連續加重處分,最高可罰至30萬元。

北市建管處表示,經建管處查證違建人所檢具的資料,確實發現住戶在頂樓角落興建有一處游泳池,至今尚未使用,現場依違章建築予以查報處分,並要求違建人限期30日內自行拆除,否則即依規定執行強制拆除,且收取拆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