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二百人小鎮,罰款收入竟上百萬?鎮長也是法官,想罰誰罰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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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在路易斯安那州,有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鎮叫Fenton。

說是小鎮,實際稱之爲村可能更恰當,因爲Fenton全鎮人口僅226人,公共設施僅一條主幹道、一間小圖書館、一個加油站、一個市政廳,

總面積也才1.1平方公里,十分鐘能把整個鎮走遍。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不起眼的小地方,創造了路易斯安那的“收入奇蹟”。

(Fenton鎮鳥瞰圖)

從2021年6月~2022年6月,Fenton光是罰款這一項,收入就超過了130萬刀,平均到每個鎮民頭上,相當於每人交了5750刀的罰款.......

在這一項上,Fenton已經跟路易斯安那第三大城市Shreveport持平了,而後者的人口數,是Fenton的將近九百倍.......

可能會有人猜測,Fenton是某個富豪隱居之地,但真相併非如此。

因爲這裡的罰款,絕大部分都是交通罰單......

(示意圖)

Fenton北側,165號公路在這裡延伸出一條五車道馬路,也就是鎮子的主幹道。

司機從高速上下來,首先會看到一個限速50邁的警告,接着纔是“歡迎來到Fenton”的標語。

高速的限速爲65,司機無疑要減速,可就在這個時候,鎮裡的警察往往就殺出來了......

去年Nikki Cross女士就是這麼拿到的罰單。

當時她剛跟客戶見完面,準備回德州家裡接兒子,途經Fenton鎮時她看到了限速,剛踩上剎車,警車就跟了上來,警燈也隨之亮起......

她靠邊停車,跟對方解釋說自己正在減速,只不過沒有猛踩剎車而已。

然而,罰單召開不誤,她因爲“在限速50邁的地方開到61”被罰了210刀........

另外,Fenton的警車和大多數人印象中的警車印象完全不同,影視劇中常見的紐約警車長這樣:

(NYPD警車)

而Fenton的警車,長這樣:

(Fenton鎮警車)

如果沒有亮起警燈,任何司機恐怕都很難發現它是警車,如果當時正天黑,那就更隱形了.......

有記者實際去了Fenton,查到了一些該鎮的法庭記錄以及留存的罰單。

讓他們驚訝的是,很多罰單上面給的都是同一個很荒謬的理由:態度很差。

(罰單)

很潦草的一句“Bad Attitude”,然而就這兩個單詞,往往代表着幾百美元的罰款......

可以想見,正常人好端端地被罰了一筆,態度定然好不到哪去。

有位女士A(原文沒透露姓名)因爲開到61邁被警察攔下,先是央求對方能不能給她個警告放她一碼,結果還是收到了罰單。

她忍不住話中帶刺:“你們平時在這還幹別的麼?”

“保護和服務(民衆)。”警察冷着臉回答,接着在罰單上寫下“態度惡劣”,罰了她215刀。

如果態度更差一些,那就更慘了,記者在法庭記錄裡看到的備註有一條赫然寫着:

“態度極差,不要銷(DO NOT FIX)。”

(法庭記錄)

“銷”這個字,值得大加推敲。

既然有人被“特殊關照”不能“銷”,那是不是意味着,有人能“銷”呢?

正是如此。

在14份法庭文件的註釋中可以發現,往往經某個執法人員干預後,指控就會被撤銷,例如,“經Alfred警長要求後撤銷”。

記者輾轉聯繫到了所謂的“Alfred警長”,他雖然承認是他在文件上籤了名,寫了撤銷二字,但隨後又說自己沒有這個權利,也不會親自撤銷指控。

前後矛盾,讓人聽不懂。可從結果上看,他就是將罰單“銷”了。

看來Fenton鎮的罰單,除了交錢之外,還有另一種解決方案——人脈.......

(示意圖)

可如果錢跟人脈都沒有咋辦?

幾名司機表示,他們收到了被吊銷駕照,甚至被逮捕的威脅。

其中一位April Dugas非常窮,平時住在車裡,而車子停在德州,她根本沒有錢加油。

因爲遲遲未繳罰款,Fenton給她發去了逮捕令。後來Dugas還是求祖母幫她付清罰款才免於坐牢.......

從2018年到2022年6月,Fenton向路易斯安那機動車管理局發出了約750份吊銷執照的請求,跟該州其他大城市的數目相比也不遑多讓。

這套“超速陷阱”,都讓他們做成產業鏈了......

(示意圖)

那麼他們的所作所爲就沒人管麼?

很遺憾,Fenton的市長Eddie Alfred Jr.不光是市長,還是法官。財政大權、司法大權都在他一個人手裡,如同一個土皇帝........

而且不難看出他也姓Alfred——前文中提到的Alfred警長,正是他的叔叔.......

按理說美國以分權制立國,不可能允許這樣的土皇帝存在,但偏偏它理論上又是“合法”的。

早在幾百年前,路易斯安那還未立州時,人們就建立了一種“市長法院”系統,給了市長很大權利。當時生產力落後,也沒顯出多大弊端。

(Fenton的市政中心)

到上世紀70年代更新憲法時,這種做法進入了該州的法律系統當中,說穿了就是放權給一些小地方,允許他們自行處理小偷小摸之類的案件。

如今大多數州都廢棄了這種落後的做法,僅剩該州和俄亥俄州還保留着。

所以理論上,“市長法院”至今仍保有罰款和送人進監獄的權限,連律師資格證都不需要,甚至不受《刑事訴訟法》這類保證法院不徇私的法律約束.......

當市長髮現他可以通過這種方式“創收”,而不用揹負後果時,如今的局面也就誕生了。

面對一個市政府的圍追堵截,絕大多數人都會老老實實交錢。

有人不服也沒關係,可以向當地法院提出異議,前提是必須親自到場,而法院一個月就開一次,交罰款則沒有這個限制。

如果這樣還有人頭鐵,那麼開庭時ta會發現,法官就是市長........

(市長兼法官Eddie Alfred Jr.)

Fenton所有公務員的工資,就是這樣被一張張罰單撐起來的。

美國所有城市平均有1.7%的收入來自罰款,而在Fenton,這一比例爲92.5%。

這也就造成了警局平均每天要簽發16張罰單,大概,這也算爲了自己的薪水努力奮鬥了吧......

最後,很難說Alfred究竟會不會落馬,自2009年以來,他已經做了十多年的鎮長,卻始終相安無事。

Fenton在附近區域早已臭名遠揚,但始終還是會有不明真相的人開車經過......

這“此路是我開”的翻版,或許要等到路易斯安那修訂法律,才能被真正廢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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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ropublica.org/article/fenton-louisiana-brought-in-1-million-through-mayors-court?utm_source=fark&utm_medium=website&utm_content=link&ICID=ref_f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