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豔芳母爭產10年得7.7萬生活費 大嘆:是想逼死我嗎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已故港星梅豔芳梅姑)死後留下現值超過港幣1億(臺幣約3.8億元)的遺產梅媽美金爲了爭遺產,不惜槓上管理遺產的匯豐信託基金會,還跟兒子打了10年的官司,最後只得到臺幣7.7萬元的生活費。據悉,梅媽的生活開銷滿龐大的,對該結果,她直說:「是想逼死我嗎?」

事實上,根據梅豔芳的遺囑指示,基金會每個月應該給梅媽臺幣26萬元當生活費。但梅媽屢次向法院要求增加金額,期間更以過年爲由,要了臺幣23萬元,她高漲的生活費以及跟兒子打了10年的遺產官司,早已將港幣上億的遺產幾乎耗盡,目前每個月只剩臺幣7.7萬元可拿,令人不勝唏噓。

▲梅媽爭產多年,耗費港幣上億打官司。(圖/資料照/翻攝網路,翻攝網易)

據悉,梅媽在家中養了6只愛犬,還僱用2名傭人,她表示雖然基金會每個月還是會幫忙負擔臺幣11.5萬元的租金,但傭人的薪水、狗飼料,加上其餘生活開銷,讓她直喊:「是想逼死我嗎?」並強調「港幣2萬(臺幣約7.7萬元)哪夠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