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del 3」停產拒絕加價買新款車遭解約 他「告贏特斯拉」

「Model 3」停產拒絕加價買新款車遭解約 ,他「告贏特斯拉」。(達志影像)

一名李姓男子透過特斯拉官網訂購一輛Model 3,同時預付10萬元訂金,但特斯拉約在一年後,通知李男因車輛停產,耿成新款車輛,要求加價購買新車,不過李堅持要原價買車,而遭到車商已恐有惡意原因下單理由解約。李男氣得提告要求特斯拉加倍返還訂金。法院審理後,認定是特斯拉未能履約,因此判賠20萬元加計利息,不得上訴。

根據判決書,李男於108年8月15日在特斯拉官方網站訂購一輛Model 3,同時支付10萬元定金,車商於109年10月22日通知李男,車輛已開始生產,因售價調漲,若他同意調漲後之售價,預計將能在同年11月交車。

但李男回覆不同意調漲後售價,並要求應以原約定售價,但車商卻表示是依照訂單之訂車條款約定,如李男不同意調漲,則會自動取消訂單,隨後在李男未同意下,車商立刻取消訂單且拒絕返還10萬元定金。李男認爲認爲權益遭受損害,提告要求車商賠償20萬。

但車商答辯,李男預訂當時尚未上市車輛,雙方對最終價格尚未確定,所以訂購單屬預約性質,必須等李男確認最終價格,並經車商同意後,纔算成立買賣契約。

車商反控,因李男未能及時履約及確認交車時間,且當時車輛已因停產而無法交付,才以改款後車價向李男報價,但李男卻拒絕支付改款後之車價,並無違反雙方訂單之約定而片面調漲價金。

法官調查後發現,車商曾在2020年20月22日晚上6時55分通知李男車已出廠、若未在本季交車將取消訂單、預計交車日期安排11月最後一週,但李男回覆因新家裝修,想一月交車。車廠又在7時16分回覆將取消訂單,李則表示「暫時先不用取消」。

但當晚8時3分,車商透過電子郵件表示,因全球工廠生產配置調整,李男訂購的車輛規格未來將停止生產。若同意十二月中交付新規格車輛,車價將調漲爲243萬1900元。

李男當晚獲知後拒絕,要求依訂單價錢交車,但車商也立即回覆,公司若認爲有其他惡意原因下訂單,得單方面取消訂單,因此依合約取消訂單,並啓動退款機制。但法官認爲,是特斯拉特無法履約,因此判特斯拉應給付20萬元及利息。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