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幫出頭期款60萬元」要求表弟同住 28歲女拒絕!母女大吵一架

女網友不滿媽媽沒有事先告知,而是自作主張答應即將升上大學的表弟搬來跟她同住,母女倆因此大吵一架。(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一名28歲女網友指出,媽媽當初贊助頭期款近60萬元,讓她在臺北市買房自住,怎料對方日前自作主張,答應要讓即將升上大學的表弟搬來跟她同住,說是欠小阿姨很多人情,不好意思拒絕,一番話讓她非常傻眼,母女倆甚至大吵一架。

原PO在Dcard發文指出,今年28歲的她因媽媽贊助傢俱、頭期款近60萬元,得以順利在臺北市買房自住。不料媽媽後來對她提到,小阿姨的兒子9月將上大學,屆時就會搬來同住。由於母女倆之前完全沒有討論此事,媽媽的自作主張讓她頓時愣住,「追問了一下情況,大概就是我媽欠小阿姨很多人情,小阿姨記得我在臺北有一間小房子,怕學校宿舍不好抽,臺北房租又貴,所以問我媽能不能讓兒子過來跟我住。」

撇開人情不談,媽媽強調,親戚就該互相照顧,以爲女兒不會拒絕就先答應了。原PO直呼,她跟表弟不熟,還不清楚表弟的生活、衛生、交友情況,因此當場拒絕同住提議,結果媽媽又說,當初也有出錢幫她買房,養她長大成人這是首次拜託子女幫忙,至少先讓表弟住完一個學期。

原PO不願妥協,強調會還房子頭期款的錢,結果引來媽媽怒轟,分那麼清楚是要斷絕關係嗎?還說被她的無法溝通弄到也很傷心、難堪,根本不是想要跟她計較60萬元。

貼文一出引發網友討論,紛紛直言「房子名字是妳的就堅持拒絕,然後錢還給媽媽」、「妳媽跟阿姨完全不考慮妳的不便,看要不要想辦法找到阿姨兒子聯絡方式,私下說妳的困難,年輕人應該沒這麼厚臉皮」、「直接在家族聊天羣組Tag阿姨,說不方便同住」、「如果同性別可能還好說一點,異性也太XX了吧」、「又多一個經驗告訴我們,買房子別跟家人拿錢」、「搞不好對方兒子也根本不想住,都是兩位媽媽在主導」、「妳媽很不尊重妳,還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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