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花大錢娶陸配 洞房驚見妊娠紋 怒喊:我要處女

花大錢娶陸配 洞房驚見妊娠紋 怒喊:我要處女(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男子花費5萬元,並開出娶妻條件,必須具有「高中學歷且仍是處女」,男子透過外籍新娘的婚友社,找到「符合條件」的女子,男子也爲此前往大陸參加聯誼,認識一名女子小櫻化名),並快速的在大陸辦理結婚,不過事後男子控訴小櫻有肚子有「妊娠紋」並非處女,也沒有高中學歷,向婚友社求償150萬元。

男子控訴,自己於2009年12月21日,透過外籍的婚介協會找另一半,簽下合約書並付了5萬元費用,協會也約定可以找到符合條件的對象,12月26日男子隨即到大陸參加聯誼,認識小櫻後覺得不錯,因此再次付了22萬8960元給協會,最後在31日辦理結婚。

婚後男子發現一切漏洞百出,不僅小櫻沒有高中學歷,更在行房時發現肚子有妊娠紋,認爲妻子曾經生過小孩,已經不是處女,更不滿婚介協會沒有事先考察背景、做身體檢查,害自己「誤會」與小櫻結婚。男子更指控小櫻不忠,透露小櫻每天與同事傳曖昧訊息、一起鬼混,導致兩人感情不睦,且精神崩潰、失眠、無法工作

針對控訴,婚介協會表示對10年前這場聯誼沒有印象,且男子與小櫻從認識到結婚、最後離婚,協會都沒有干涉,至於小櫻不是處女、沒高中學歷,未符合男子條件,協會認爲與離婚沒有因果關係,不需要付任何賠償責任

法官審理此案時,認爲男子沒有提出證據證明協會侵害配偶權、或是人格法益受損,且就算一開始有提出娶妻條件,但內容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明顯違背民法第72條,最後判決男子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