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與前妻吵架泄恨強盜民宅 警半小時逮人結束鬧劇

江姓男子與前妻口角強盜民宅得手6800,恐將吃上至少5年的牢飯。(資料照)

新北市淡水區江姓男子與前妻在車上口角,去年12月10日江男在下車離去並萌生歹念,見淡水輕軌竿蓁站旁一樓住宅,廚房鐵窗容易拆卸,持工具拆鐵欄竿、玻璃,進入屋內強盜屋主,持刀劃傷屋主頸部,得手6800元,又屋主趕出家門,警方接戶屋主報案,不到30分鐘逮捕江男,檢察官依強盜罪起訴。

江姓男子佯稱要討債,逼迫正在午睡的屋主掏錢,持屋主廚房內的菜刀,架住屋主頸部,恫稱:「你欠人家錢,有人叫我來跟你討債」,屋主起身隨江男的要求到旁邊拿錢,過程中,江的刀子劃傷屋主頸部。

江得手現金後,爲了發泄情緒,竟拿起手中的菜刀在屋內揮舞,毀損桌椅等傢俱,並要求屋主3天內搬離,不然會帶更多人來強盜,而且屋內物品不準搬走,江也只好配合離開,但一出門立刻報警,當警方趕到現場時,屋主正跟在江男後方,及時向員警指述,江男剛剛持刀強盜他,員警在江男身上找到得手的贓款。

被捕後江男坦承爬入屋內,持菜刀拿取財物,晚間8時許,屋主到醫院驗傷,佐證遭江男的刀具畫傷,檢察官調查後,認爲江男所犯加重強盜、恐嚇等罪,依法起訴江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