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女遭「很愛的」男友拔套衝刺 網怒:這就是性侵

即使是夫妻情侶,只要違反對方意願強行發生性行爲,就涉犯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就算是夫妻、男女朋友,只要違反對方意願強行發生性行爲,就涉犯性侵罪。一名年輕女上網傾訴,表示自己不接受無套性行爲,但男友卻在性行爲過程中將保險套拿掉繼續,雖然最後體外射精,仍讓她相當受創。年輕女表示很愛男友,對於這段感情是否繼續難以抉擇,聽完網友故事,衆多網友憤慨指出,這樣的行爲就是性侵,勸她斷舍離。

女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遭男友無套硬上,女網友表示,男友對她好且負責,兩人相處什麼都很好,但男友「性慾很強,每天可能都會想要,基本上他想的話我們就會做,除非我當天身體不舒服之類的,他也是會體諒我。」。

女網友從一開始就講明白不接受無套性行爲,但男友每次都會「先來個幾下才戴套」,而這次更是在進行到一半的時候,把套套拔掉,直接無套。女網友一直說不要且想把男友推開,但力氣不敵男友。最後男友體外射精,讓女網友相當受創。

女網友說,除了這點,彼此各方面都很好,男友也做未來規劃將要結婚,且她也很愛男友,非常猶豫是否該繼續這段感情。

衆多網友看完,紛紛迴應:「這應該算是性侵了吧」、「這種你還要?做出這種事情連尊重兩個字都沒有了 已經是強迫 哪天他只會再來一次甚至更離譜的事情」、「開始慢慢露出本性了」、「他就沒在尊重你 這種還不分手」、「某天你懷孕就欲哭無淚了,還是好好保護自己吧,1.吃避孕藥,2.分手」。

日前一起案例,一名花蓮婦人指控丈夫不顧她生理期硬上,還抓傷她,一審認定男方涉犯強制性交罪,但二審卻認爲男方只是「太強勢」,未了解女方想法而行房改判無罪,判決引發爭議

最高檢察署認爲,法院對於夫妻、情侶間性侵案件「違反被害人意願」要件,判斷標準分歧,致紛爭不斷,已提案最高法院法庭裁判,請求作出統一見解,並撤銷本案二審判決,另爲適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