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擬禁止輸出入、繁殖比特犬 最快9月底預告

▲比特犬。 (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比特犬咬傷人或犬隻議題農委會表示爲強化比特犬等具攻擊性犬隻飼主的管理責任,已規定比特犬等具攻擊性犬隻出入公共場所公衆得出入之場所,應有防護措施,且爲再提高管理強度,已與縣(市)政府及相關寵物產業公會多次會商規劃將比特犬及其混種犬納管禁止其輸出、入及飼養繁殖,目前已進行法制作業中,最快9月底預告。

農委會呼籲飼養比特犬等具攻擊性犬隻飼主,犬隻外出應由成年人伴同,且需有1.5公尺以下之繩煉牽引及配戴口罩等防護措施,以避免造成公安問題。農委會爲強化具攻擊性犬隻飼主的管理責任,除已依據動保法第20條第3項規定授權,公告「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規範具攻擊性之寵物包括比特犬等6種危險性犬隻及無正當理由曾有攻擊人或動物行爲紀錄之犬隻,其出入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下列防護措施:一、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繩或煉牽引。二、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農委會規劃依動保法第8條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禁止飼養、輸出或輸入之動物,將比特犬及其混種犬隻公告納管,現行養犬隻則應依動保法第36條完成登記備查且不得再予繁殖或販售,目前已進行公告之法制前置作業中,將以更高強度管制,積極阻絕比特犬攻擊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