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達人案 小S夫二審無罪上訴將限縮

許雅鈞被控得知生技達人(胖達人)公司在102年6月間經營虧損而事先大量出脫基因公司股票避損,臺灣高等法院認定不論當時生技達人公司營業狀況衰退的原因爲何,是否出於季節性或景氣性因素的影響,(母公司)基因公司已守法如實申報公告,公開揭露整體營業狀況的連續衰退事實。

因此,一般理性投資人可藉由已揭露的資訊,輕易察覺基因公司與旗下子公司的營運狀況,而決定是否投資基因公司股票,並作爲判斷決策的參考,認定許雅鈞不構成內線交易罪要件,判他無罪。

同案被告許雅鈞父親許慶祥、生技達人董事長徐洵平與妻子姜麗芬則被控在民國102年間知悉「生技達人公司之董事長莊鴻銘辭任」消息,爲重大影響基因公司股價的消息,在同年8月15日至19日上午期間,陸續賣出股票避損,這項重大消息則在8月19日晚間6時許公佈在公開資訊觀測站;3人犯行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罪。

臺灣高等法院審酌徐洵平、姜麗芬及許慶祥均已認罪,也在今年5月及11月間與投資人保護中心先後成立2次和解,各連帶賠償新臺幣92萬5013元、1536萬7865元,3人在犯後主動從事捐款,可見悔悟之心,判徐洵平1年8月,緩刑3年;姜麗芬1年6月,緩刑3年,均須上法治教育12小時。許慶祥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須上法治教育20小時。10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