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急功能複合的韌性城市規劃與土地政策指引發布

人民網北京5月15日電 (記者楊曦)據自然資源部消息,日前,自然資源部發布《平急功能複合的韌性城市規劃與土地政策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要求充分發揮國土空間規劃對韌性城市建設的戰略引領和剛性約束作用,統籌經濟、生活、生態、安全等高質量發展需求,統籌規劃和土地政策資源,系統推進大城市病治理和城鄉融合發展,加快完善“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

《指引》適用於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中落實與深化“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的規劃要求,指導平急功能複合的韌性城市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被列入“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名單的城市,應依據規劃積極穩步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其他城市可根據實際需要,謀劃好平急功能複合的韌性城市國土空間規劃工作。

《指引》要求做好調查評估,全面梳理“平急兩用”的應用場景和空間載體。其中,明確將韌性評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實施體檢評估,找出城市空間佈局和基礎設施配置問題和短板;開展“平急兩用”應用場景分析,從應急保障功能出發,全方位梳理具備“平疫”“平災”“平賽”“平假”“平戰”等改造或建設條件的各類型“平急兩用”應用場景;加強資源資產調查,梳理公共管理與服務設施等符合轉換條件的存量空間、潛在資源,明晰平急功能複合的主要載體。

在規劃指引方面,《指引》提出開展平急功能複合的空間需求分析,研究制定平急功能複合的規劃目標,統籌城鄉“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佈局,明確“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功能轉換與複合利用要求,充分發揮城市各類設施應急保障作用,提升社區應急響應能力,促進村莊建設用地平急功能複合利用。

《指引》指出,將平急功能複合的要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深化完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相關內容,對於總體規劃已完成編制但未明確“平急兩用”工作的城市,應在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及近期建設規劃中作出安排。

可按需編制平急功能複合的韌性城市專項規劃,並將依法批准的專項規劃主要內容傳導到詳細規劃。

爲保障“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落地實施,《指引》鼓勵被列入“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名單的城市結合自身情況,開展相關土地政策探索創新,吸引多元主體參與項目建設與運營維護。其中,明確供地支持政策,優先保障用地計劃,合理使用集體建設用地,按有關規定準許延期或分期繳納土地價款,合理確定混合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和出讓底價。同時,優化用途管制工具,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選址選線工作,優化規劃許可管理,允許應急狀態下“先建再補”。此外,鼓勵利用存量低效土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因完善“急時”功能而增加容積率的,可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指引》強調,依託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推進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建設,加強對“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規劃全過程在線管理,確保耕地紅線不突破、生態環境和歷史風貌不破壞、羣衆利益不受損、主體功能不改變。同時,將平急功能複合的韌性城市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體檢評估,嚴格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問題並督促整改,嚴禁借“平急兩用”之名,行違法建設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