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前3名肇事路段及路口出爐 警方將這麼處理

桃園市平鎮警分局加強交通安全宣導,9月也將加強執法取締。(警方提供/呂筱蟬桃園傳真)

爲加強車輛駕駛與行人守法習慣,交通部訂定9月爲交通安全月,桃園市平鎮警分局也在9月份,針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穿越道路」、及「道路障礙」等違規加強執法取締,根據統計,今年1至8月該區交通事故共發生2533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06件,且行人事故116件也比去年增加6件,期盼用路人及行人都更應注意交通安全。

平鎮警方表示,轄內前3名肇事路口,包含中豐與延平路口、中豐路南勢二段與三興路口及環南路與金陵路口;前3名肇事路段則爲中豐路、延平路及環南路。另外,分析行人交通事故都發生在交岔路口,肇事主因多爲未注意車前狀況、搶越行人穿越道或行人未依規定行走穿越道爲主,因此爲維護行人及用路人安全,警方除針對轄內易肇事路段加強交通執法取締外,也將檢視轄內不合理交通工程,邀集各權責機關共同會勘改善,以創造更友善的交通環境。

除此之外,爲了有效擴大防制交通事故及執法效果,平鎮警方也特別前往轄內大型賣場,宣導用路人遵守「路權」,並推動「路口停讓文化」、「高齡者交通安全」與「防禦駕駛」等觀念,並勸導不適任駕駛者繳回駕照,多多利用大衆交通運輸工具,以強化車輛、行人及高齡者守法觀念,進而減少使用道路之風險。

警方呼籲,今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的交通安全月期間,警方將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及「道路障礙」等違規取締項目加強執法取締,希望民衆除了要遵守相關交通法令外,行經交岔路口時也要減速慢行及遵守停讓規定,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