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億巨頭寶丰能源甲醇廠爆炸致2死4傷,多次因安全問題被罰

4月18日,寧夏寶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寶丰能源,600989)甲醇廠發生燃爆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燒傷。寶丰能源董事兼總裁劉元管在當天下午的業績說明會上表示,目前,事故應急處置已結束,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事故影響範圍僅限本裝置,公司其他生產裝置正常生產,生產經營秩序未受到影響。

寶丰能源晚間公告稱,4月18日凌晨1時54分,寶丰能源子公司寧夏東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東毅環保”)20萬噸/年焦爐氣制甲醇裝置發生轉化氣泄漏,在搶修過程中發生了閃燃事故。受本次事故影響的甲醇產能爲20萬噸/年,佔公司甲醇總產能的3.4%,事故對該裝置及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影響很小。

據寶丰能源披露,東毅環保是寶丰能源全資子公司,位於寧夏寧東寶丰循環經濟工業園區,主營業務是以焦爐氣爲原料生產甲醇。該公司生產的甲醇完全內部供給烯烴廠使用,且原材料爲寶丰能源焦化廠生產的焦爐煤氣。

事故發生後,寶丰能源股價出現下滑。截至4月18日收盤,寶丰能源報16.53元/股,當日下跌2.36%,總市值1212.2億元。

寶丰能源是國內煤化工龍頭,2005年成立,2019年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位於中國能源“金三角”的寧東國家級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區,主要業務是以煤替代石油生產高端化工產品,包括以煤、焦炭和焦爐氣爲原料生產甲醇,將原煤洗選後生產焦炭,以甲醇爲原料生產乙烯、丙烯,再聚合生產聚乙烯、聚丙烯,生產改質瀝青、純苯、MTBE、工業萘、蒽油等精細化工產品等。其中,煤制烯烴爲公司的核心業務。

2023年,寶丰能源實現營收291.36億元,同比增長2.48%;淨利潤56.51億元,同比下降10.34%。

寶丰能源在2023年年報中表示,公司化工產品生產及煤礦開採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在現代煤化工產品生產方面仍存在高溫高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等不安全因素,在煤炭開採中也存在瓦斯、煤塵、水害、火災等不安全因素。公司已經建立了較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安全教育培訓體系,並注重結合實際情況不斷改進,以減少安全事故對環境和人員的威脅。

但值得注意的是,寶丰能源近年來發生了多起安全事故。

去年3月19日,寶丰能源丁家樑煤礦掘進隊在+350m運輸大巷開展巷道維修時,發生一起矸石片幫滑落傷人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88萬元。

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寧夏局公佈的《寧夏寶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丁家樑煤礦“3·19”一般頂板事故調查報告》中,事故直接原因認定是現場作業人員未嚴格落實“敲幫問頂”制度,間接原因包括風險管控不到位、現場管理混亂等。

8月接連發生兩起安全事故。據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員會消息,8月7日,寶丰能源甲醇一廠聯合車間在對三期焦爐氣壓縮機“一段入口分離器”檢修作業時,發生氮氣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8月8日,該公司正極材料項目承包商一員工在污水調節池清理垃圾時,發生物體打擊事故,造成1人死亡。

寧夏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安委會事故調查組認定,寶丰能源“8·7”中毒和窒息事故是一起因檢維修作業安全管理不規範造成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寶丰能源因未有效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違反了《安全生產法》。

今年1月31日,寧夏寶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精細化工廠發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現場鄰近的2名巡檢人員受輕傷。

據“寧東應急”微信公衆號消息,此次事件發生部位爲企業成品罐區蒽油儲油槽,該儲罐容積100立方米,儲存介質爲蒽油,初步判斷事件原因爲罐內蒸汽盤管破裂,導致罐內大量水蒸氣突沸,超壓撕裂罐頂西側後隨即發生閃爆、起火。

去年,寶丰能源發佈公告稱,擬定增百億元擴張煤制烯烴產能。隨後收到了上交所問詢函,對本次募投項目的必要性、產能規劃合理性等提出疑問。

寶丰能源在回覆上交所問詢的公告中提到,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寶丰能源及其子公司存在116項行政處罰。

澎湃新聞梳理髮現,寶丰能源期間上百項行政處罰主要原因集中在違反《煤礦安全規程》以及違反《安全生產法》。

寶丰能源表示,上述期間所受的行政處罰已進行了相應整改或正在按照整改計劃進行整改中,符合相關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