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 高利貸要不要還

(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板橋玉山銀行日前遭1名戴安全帽男子持玩具槍闖入,搶走50萬現金後逃離現場,事後警方查出嫌犯是一名葉姓男子,因投資手機生意失利,欠下百萬債務,向地下錢莊借款,不堪沉重的利息利,鋌而走險搶銀行後匯款給錢莊還債。他搶銀行得手後,連本帶利先匯還錢莊33萬,只剩下17萬。

本件涉及強盜罪,意圖爲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爲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玩具槍只要具有一定重量、可以直接持之攻擊他人者,實務上也會認定爲兇器,均爲加重強盜罪,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葉嫌僅因積欠地下錢莊債務,就鋌而走險搶銀行,實爲不智之舉,因而觸犯加重強盜罪,高達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且不法所得爲50萬元也不是非常多,遠比不上詐欺集團之犯罪所得,但詐欺的刑度也比加重強盜低上許多,所以用腦力去犯罪的人,我們處罰比較輕,但用蠻力來犯罪的話,則會面臨重刑。

民衆遇到債務問題,也要用頭腦去解決,民衆有資金上的需求,在無法向銀行借貸的情況之下會跟地下錢莊借錢,但因過高的利息無法負擔鋌而走險或躲藏(跑路),建議第一時間勇於面對聲請債務清理。

律師表示,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重利,包括手續費、保管費、違約金及其他與借貸相關之費用。(重利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恐嚇危害安全罪)利息超過年利率20%的部分無請求權。

律師提醒,一切依法處理,如有人身安全問題先報警處理,債務問題可以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調解、更生或清算,債務清理除了金融機構外民間債務及保證債務都是清理範圍,透過法院的審理一次解決債務問題,實在不必要鋌而走險付出更大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