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裝女學生IG誘少女「脫內褲、腿打開」!補教狼師判重刑

喬裝女學生IG誘少女「脫內褲、腿打開」!補教狼師判重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補習班蘇姓男老師,於擔任少女小艾(化名)指導老師時,辦假IG帳號佯裝女同學,傳訊騷擾「脫內褲、腿打開」要求小艾自拍裸照傳供其觀賞,所幸小艾機靈拒絕,並報警處理。士林地院審理,依以他法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

據判決書指出,蘇男爲新北市某補習班老師,自去年2月11日起至同年5月14日止,擔任少女小艾(化名)之指導老師。去年9月初,蘇男以IG佯裝爲小艾同學,吸引小艾追蹤,再於同年月11日晚間,傳送:「正常照、脫衣服、脫內衣、內褲 」、「腿打開,用手撐開」等文字訊息予小艾,要求小艾自行拍攝自身猥褻照片之電子訊號後,供其觀覽,所幸小艾拒絕才未得逞,並報警處理。

蘇男於警詢、偵查時,坦承犯行,檢警核與IG對話紀錄翻拍照片、臉書帳號及IP位址,足認與事實相符,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5項規定、第2項以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使少年拍攝猥褻照未遂罪起訴。

法官審酌蘇男明知小艾年紀尚輕,思慮未臻成熟,竟欲使小艾拍攝裸露身體隱私部位之數位照片、影片供其觀覽,以滿足私慾,幸因小艾警覺而未遂,但已影響其身心之健全發展,足見其法治觀念薄弱,所爲應予非難;考量蘇男犯後終能坦承犯行,堪認其應已知所悔悟,雖有意和解,但遭小艾父親拒絕,依以他法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