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搶種電 害農漁民丟飯碗

近年「農地種電」成爲光電主流卻引發不少弊端,農委會雖強調加強審覈,但環保團體認爲緩不濟急。圖爲桃園光電埤塘。(本報資料照片)

近年「農地種電」成爲光電發展主流,但與農民、生態爭地的狀況仍讓環保團體擔憂;農委會日前雖強調已加強審覈機制,秉持「以農爲本」,但其修正的時間點仍遭環團質疑「太慢」,條文中也讓人看不出保護農地的具體方向,不僅造成生態衝擊,還可能讓不少農漁民失業。

農委會日前修正「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將過去由地方政府審覈的2至30公頃光電開發案件,改爲中央審查覈定;另2公頃以下山坡地及一般農業區,除被自然地形或其他非農業用地包圍、夾雜外,一律不同意變更爲光電使用。

加強審覈 環團批動作慢

由於農地變更爲光電產業使用不需經過環評,加上過去30公頃以下缺乏法條規定須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因此多半由地方政府審查。據農委會統計,已通過審覈的光電場以2公頃以下居多,高達1162件,總面積達432公頃;正在審查的也有721件,總面積約434公頃。

光電產業雖對環境影響相對較小,但若光電板設置的位置是生態熱區,或是精華農業用地,還是會阻礙動植物生長與農業生產。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表示,雖然農委會已修正光電場設置的審查作業要點,但卻說已成案者不溯及既往,也未說明正在審查的案件要如何處理?這部分讓人擔憂。

阻礙農作生長 漁貨減產

嘉義大學水生生物科學系助理教授郭建賢表示,國內養殖漁業長年生產過剩,今年又因爲新冠疫情,造成許多石斑魚養殖業者找不到買家,政府此時推動漁電共生,表面上雖說是要創造綠能,實際上恐怕是要行「漁貨減產」之實。

臺南市七股海岸資源保護協會理事長楊惠欽擔憂漁民工作權,表示七股有多個漁電共生開發案通過審覈,但此區有7成漁民是承租戶,不符農委會「魚塭主須與養殖者同一人」的規定,漁民未來可能面臨被地主解約、失業等問題。

楊惠欽指出,七股是候鳥生態熱區,有些已批准的光電設置處與黑面琵鷺保護區僅差一條馬路!政府過去未周延試驗漁電共生,若貿然推行可能威脅沿海生態,呼籲儘快建立「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這段時間暫緩相關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