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小三留海量性愛照 2度再婚就是不娶她 正宮崩潰提告

人夫偷吃小三留海量性愛照,2度再婚就是不娶她。(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人妻與丈夫兩度離婚又復婚,期間丈夫與小三交往長達三年多,兩人不斷傳訊互稱「寶貝」,嬌噌「寶貝讓我當小三對嗎?」、「所以寶貝你要開一個小三條約給我嗎?」,更多次上摩鐵,留下海量性愛照片,人妻發現後崩潰向小三提告求償300萬,新竹地院審後判小三須賠15萬,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人妻與丈夫曾兩度離婚又復婚,兩人育有兩名子女,人妻指控,丈夫與小三因玩線上遊戲認識,兩人交往長達3年多,期間不斷傳訊互稱「寶貝」,探問「你之後一直跟老婆上牀?」、「寶貝讓我當小三對嗎?」、「所以寶貝你要開一個小三條約給我嗎?」、「可惜你又結婚了」,「愛上一個有老婆的」等語,兩人的Line相簿內更含有大量性愛照片。人妻控訴小三自稱「情婦」、「小三」,更不斷促使丈夫與她離婚,憤而向她提告求償300萬。

小三坦承曾與人夫發生性行爲及相簿內的性愛照片,但辯稱因人夫的婚姻狀況急遽多變,第二段與第三段婚姻之結婚與離婚時間甚短,有別於一般社會常態,無從得知人夫真實婚姻狀態,人夫也曾對她說「離了,可以結,結了,也可以再離…」,她對於兩人結婚、離婚之準確時點未知悉,自己並未要求兩人離婚,且兩人婚姻早已名存實亡,主張無侵害原告配偶權之故意或過失。

法官勘驗兩人性愛相簿所示時間,認爲小三知道人夫曾復婚一次,婚姻狀態變化多端,仍疏未查證,與其相偕出遊、互稱寶貝,及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多次,屬於過失不法侵害人妻配偶權,斟酌雙方之身分、地位、資力與加害之程度等,判決小三須賠償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