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案 林右昌:明年元旦上路

林右昌表示,爲使法案能如期在明年1月1日施行,內政部透過跨部會緊鑼密鼓合作,刻正積極推動子法研訂。(本報資料照片)

爲徹底打擊人口販運犯罪集團,並深化保護被害人權益,今年6月14日總統公佈修正《人口販運防制法》,內政部長林右昌今表示,《人口販運防制法》是打詐五法之一,這次修法全文共47條,主要爲強化打擊犯罪集團剝削、奴役及利用被害人犯罪等新型態人口販運態樣,透過接軌國際規範,擴大處罰態樣、加重罰責刑度,以及增加被害人多元安置方式及完備保護服務措施等,以增進人權保障並嚴懲不法。

爲使法案能如期在明年1月1日施行,內政部透過跨部會緊鑼密鼓合作,刻正積極推動子法研訂、教育訓練及對外宣導等措施,力求依限完成各項準備工作,強化政府打擊及防制人口販運的力道,讓國人生活更安定。

林右昌指出,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工作,逐漸爲國際社會所重視,這次修法也有許多條文與被害人權益息息相關,例如增訂「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被害人協助措施辦法」,明定被害人除現有的機構式安置服務外,也可享有在外社區式安置處遇服務,不論居住在哪,均可享有人身安全保護、通譯服務、必要醫療協助、法律扶助及其他必要經濟補助等權益,使被害人儘速迴歸正常生活。

林右昌強調,徒法不足以自行。除各項配套子法正由相關部會積極研商中以外,內政部與相關部會也將自今年10月起,啓動培訓工作及多元宣導,期使公務員、一般民衆及潛在可能成爲被害人的羣體,甚至極有可能成爲加害人的僱主等人士,瞭解人口販運罪的內涵,以防患人口販運情事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