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賊「想跟妳做朋友」闖屋凝望 女睡夢中驚醒機智脫困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對妳愛不完!新北市一名吳姓慣竊去年5月在三重區闖空門,但他偷東西之餘,竟然被楊姓女住戶的長相「電到」,就此陷入愛河無法自拔。3天過後,他又到楊女住處外徘迴,發現楊女返家後,他居然再次潛入,並坐在牀邊「癡望」小睡中的楊女,更向她大膽示愛:「想跟妳做朋友!」

▲小偷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圖/翻攝自reddit)

判決書指出,現年31歲的吳男常在三重闖屋行竊,去年5月,他發現仁愛街某公寓四樓有個窗戶沒關,遂潛入並偷走價值數千元的香水禮盒,以及被害楊女的信用卡提款卡等;然而,在偷竊過程中,他驚覺年約20多歲的楊女長相清秀,氣質又宛如鄰家女孩,就此深深着迷。

楊女返家後發現遭竊,但因損失不大,只有報失信用卡、提款卡而未報警不料幾天後,吳姓慣竊竟然「舊地重遊」,發現楊女返家還從窗外潛入。據悉當時楊女正在睡覺,吳男竟然坐在牀邊椅子,還深情地凝望着她,等到楊女睜開眼睛,才發現吳男竟然「一臉癡情」。

當下楊女非常緊張,但她故作鎮定,假裝和吳男聊天。這時吳男不僅自稱「是喜歡妳的人」,還大方表白「想跟妳做朋友」。楊女擔心自身安危,只好同意要求,並開始與對方談天說地;過了10多分鐘,楊女謊稱要上班,並由吳男騎車送她一程,她到定點便立刻報警,由警方將吳男逮捕歸案。

警方調查發現,吳男除了闖女香閨,還傳了10多封示愛簡訊給她,藉此讓員警鎖定手機訊號逮人。新北地院日前依竊盜、侵入住宅等罪判處吳男10個月徒刑,其中三個月可易科罰金。受驚的楊女則已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