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場壓死小黃 桃園市府勒令停工重罰30萬

桃園龜山砂石場坍方壓死小黃司機,桃市府勒令停工重罰30萬。(翻攝照片/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龜山砂石場坍方壓死小黃司機,桃市府勒令停工重罰30萬。(翻攝照片/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龜山砂石場坍方壓死小黃司機,桃市府勒令停工重罰30萬。(翻攝照片/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市龜山區砂石場坍方壓死小黃司機,桃園市勞檢處除勒令停工改善,也以業者違反職安法,損及公共利益,重罰最高金額30萬元,後續也將持續鑑定調查災害原因,市府社會局也對罹難家屬發給5萬3600元緊急慰問金。

勞檢處指出,第一時間即祭出立即停工處分,現場勘查後發現,業者將砂石推置於建築結構物,卻未保持建築結構物的安全穩固,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條規定:「僱主對於建築構造物及其附置物,應保持安全穩固,以防止崩塌等危害。」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

勞檢處強調,坍方甚至波及到公共道路,造成東萬壽路車道阻斷,損及公共利益,若有其他車輛行經,災害可能更大,因此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0條規定,可裁處3萬到30萬元,決議採最高額,重罰30萬元罰鍰。

勞檢處指出,今勘查發現現場勞工有12人,但事發當下並無在作業,因砂石場並非高風險單位,且2017年才變更登記,過去沒有稽查過的紀錄。

勞檢處也提到,因並非本身勞工發生災害,不算工安意外,列爲重大災害。後續也將調查業者管理規範、教育訓練和自動檢查機制等,釐清事發原因。業者也要提出改善計劃經審覈通過纔會同意復工。

坍塌意外地點位於龜山區東萬壽路662號前的承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市府經發局調閱資料,該址原爲金新豐股份有限公司,龜山廠於1996年3月20日覈准工廠設立登記金新豐股份有限公司龜山廠,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砂石碎解洗選加工,於2017年2月16日辦理工廠名稱變更登記爲承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