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青論壇》「自決和平」:民進黨的出口(李林傑)

大陸對臺海周遭實彈軍演,國防部公佈影片向國人喊話,圖爲日前海軍實施海空截擊操演。(國防部提供)

裴洛西訪臺已落地,大陸則將再起軍演,環繞臺灣四周,進行類封鎖的軍事演習。中美關係由是地動山搖,而兩岸關係亦是繼續直下。民進黨重返執政6年來,兩岸關係頹壞至此,以至於可能再現本民族之同室操戈,何以如此,民進黨可否爲兩岸關係乃至兩岸和平尋找一個「出口」來?而這命題,也是民進黨作爲執政黨應擔綱的責任。

或有人說,臺獨是革命者及異議者的玩具,中華民國是執政者的責任:既然國民黨走中華民國路線已然失敗,民進黨走法理臺獨路線亦是此路不通,何不主體互調而成全一個「第三條路」,即民進黨走中華民國路線。但「中華民國」是民進黨的「出口」嗎?或許不是。一個以「法理自決」爲歷史訴求、以「臺獨黨綱」爲政黨區隔所在的民進黨,何能以「中華民國」作爲「出口」所在。

民進黨口中的「中華民國」,又孰真孰假?「中華民國臺灣」、「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兩岸互不隸屬」,這是《中華民國憲法》定下的「中華民國」之描述性陳述?《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中華民國」是「法理一中」,哪裡允許借「中華民國」之殼,謀「兩國論」之實此種行徑。前者只是「法理自決」與「臺獨黨綱」的同義重複所在:臺灣已經獨立,名字就叫中華民國。此說如在臺灣無人能制,民進黨是找不到「出口」的,而臺灣亦可能被綁架而找不到和平的「出口」。

尋求「出口」依憑之「中介」何在?當從「和平」中尋。與其說,是中華民國爲執政者的責任,毋寧是和平爲執政者的責任:執政者的利基在於政權,政權的存在繫於和平。和平,是民進黨尋找「出口」的驅動力以及中介所在。

從和平的角度審視民進黨向來奉爲神主牌的「自決」概念,概念內涵的呈現將豐富起來:存在「自決和平」與「自決戰爭」,「自決」此一概念開始同「結果」而非「意志」相聯繫。

第一種自決是作爲一種意志的「自決」,即「我要自決」。任何阻撓我「自決意志」的都是「敵人」,任何外部主體均構成意志之外的「他者」,構成意志行使之阻礙所在。由此,大陸構成「我要自決」的最大障礙所在,而兩岸和平亦成爲「我要自決」之意志行使的代價所在。

第二種自決概念與結果相聯繫,開始將選擇所帶來的結果納入考慮,理性思考以求一個真正利於自身的「自決方式」,這不單單強調主體的意志層面,更着眼於主體的理性層面。

大陸與臺灣,用與「結果」與「理性」相聯繫之「自決和平」概念加以測度,並不必然彼此仇視,而是可以經由佈置,成全出相容或和平關係所在,成全一個真正利於臺灣的「自決結果」。大陸構成「我自主選擇和平」之「何以如此自決的原因」,而兩岸隨後的和平,當然構成「我自主選擇和平」之「得以如此自決的結果」。

而一個頭腦康健的主體,總是汲汲於自決能爲我帶來什麼,並考慮「何以如此自決」與「得以如此自決」的理性之原因與結果,而不執著於單純的「我要自決」,乃至於作出「自決自殺」。民進黨的「出路」,便在於揚棄一種「意志」層面的「我要自決」,而是將「自決」與「結果」相聯繫,聚焦於「自主選擇和平」。和平構成選擇的結果,也構成理性的原因。

當下擺在臺灣的「自決」之「結果」有兩個:一是「烏克蘭化」,華府以烏克蘭爲餌誘殺克里姆林宮的場景,可能於臺灣海峽再次上演,臺灣必須預備自我的「刺蝟化」以將此「餌料」加以充實與堅挺;二是「中華民國憲法化」,當作出基於各表的「一中宣示」後,「一中兩區」的憲法狀態自然能維持事實層面的運轉,和平隨之到來,乃至經過長時間的競合,達致兩岸對於「一中」的「共同表述」,即國家統一。球在民進黨腳下:「自決和平」與「自決戰爭」。

有趣的是,用「自決」概念審視此兩種「結果」,「烏克蘭化」成爲「意志自決」之最佳註腳:爲了實現「我要自決」,實現意志之純粹與至上,自決者本身的生命都可以被放棄、構成代價所在,乃至不惜陷入戰爭泥潭。而諷刺的確是,第一種選項,也恰恰詮釋了一個最爲被動之客觀狀態:華府之「餌」、「刺蝟」,或者川普所言之「圓規」。(作者爲四川大學政治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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