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對合夥人暴力討債 中山警分局員警遭收押

新北地檢署重大組檢察官黃冠傑,今指揮廉政署,搜索王員辦公室、住處2處,訊後將王員聲押禁見。(陳慰慈攝)

臺北市中山分局勤務中心的王姓警員與丁姓友人合夥做生意,後來丁男自己開娃娃機店,向王男借貸100萬元,結果慘賠無力還債,未料丁男今年除夕遭黑幫押走囚禁,警方懷疑背後藏鏡人是王員,報請檢察官偵辦,新北地檢署重大組檢察官黃冠傑,今指揮廉政署,搜索王員辦公室、住處2處,訊後依涉犯妨害自由及教唆僞證等罪,且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晚間近10時許獲法院裁準。

警方調查,丁爲王員妻子經營娃娃機店的前員工,以創業爲由向王妻借款新臺幣100萬元,並承諾每月給予3至5萬元獲利,後卻無力償還,王員代配偶多次催討並2次寄發存證信函,丁均無相關償還動作。

王於1月23日將該筆債權轉讓給立案資產公司,該資產公司又於1月26日將該債權轉賣予他人,而後衍生出丁遭限制人身自由的不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