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全國文資會議!鄭麗君:文化保存2.0「正在發生中」

數位時代,文化保存該如何與時並進?我們該如何讓好的文化資產繼續傳承?「我們必須邁向2.0的文化保存,才能系統性解決文化資產長期被遺棄問題,從中央地方,建立有利於文化保存的公共治理體系。」首次舉辦的「2018全國文化資產會議」全國大會1日於臺北舉行,文化部鄭麗君說,文化保存不該只停留在1.0,搶救單棟單點有形文資,或靠少數人奮力保存逐漸失去文化生態的無形文資。

今年5月到8月間,文化部在全國北中南東與離島共舉辦12場「2018全國文化資產會議」分區論壇,今日全國大會邀請澎湖縣臺南市高雄市臺北市文化局局長臺灣電力公司國防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代表進行跨部會、跨領域對談。另針對總論、有形文化資產、無形文化資產、水下文化資產四大議題進行總結報告,最後由文化部長鄭麗君提出會議總結及整體政策迴應。

鄭麗君指出,如果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沒有文化治理思維、如果城市發展沒有考慮和文共生共榮、如果社會大衆沒有文化意識,光是仰賴一部《文化資產保存法》是不夠的,法律只是底線。「我們必須要邁向2.0的文化資產保存, 才能讓文化保存和國家與城鄉發展共存共榮。」

鄭部長強調,臺灣社會的文化記憶不斷流失,「我們一棟一棟文資、一點一滴的記憶慢慢搶救,可能窮盡一生都搶救不完」。但她觀察到,文化治理的觀念已從中央及地方開始慢慢發酵,文化保存1.0到2.0的進程,已經正在逐步發生。

鄭部長表示,文化保存從政府做起,政府應該帶頭換顆「有文資保存觀念」的腦袋,優先解決國公有文化資產未完善修復的問題。她希望各部會、各地方政府都具備文化治理的思維,從過去倡議的「部部都是文化部、局局都是文化局」,到現在面對文化資產保存議題「沒有人是局外人」。

鄭部長並指出,外界關切蒸汽火車運行恐被開罰的議題,經過她與環保署李應元署長討論後,已有共識由環保署先以行政命令公告,具有文資價值的蒸汽火車特定運行免受罰則,文化部未來修正文資法》時也將納入「動態保存」特性,經指定或登錄爲文化資產者,得適度排除環保規定

鄭部長說,文化部將參考分區論壇及全國大會的討論意見,於日後研修《文資法》子法及《文資法》,修正方向包括改革文資審議制度,將文資審議會中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委員人數比例,由現行3分之2提高爲4分之3,各類審議會也將從2個以上,修正爲應組成5個以上。《文資法》修法則研議文資「容積銀行」相關規定,以及針對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不當等行爲訂定罰則。此外,爲提供修復私有文資的誘因,將研議在都會型縣市強化容積移轉機制,非都會型縣市則不排除推動由政府「價購」。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局長施國隆指出,未來將從法規、行政與制度面逐步落實各界於全國文化資產會議中所提建言,例如增進文資審議專業、促進公民參與、強化文資保存作爲、私有文化資產獎助、擴大稅賦減免等。行政部分,將提出文資人才跨域札根計劃,包含建立制度與平臺、紮根教育、跨域合作、專業培訓與認證等,同時也會強化文資的文化科技應用及國際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