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天炒股案 藝人邵昕緩刑有變數

檢方偵辦鼎立集團總裁秦庠鈺吸金案時意外發現,股市炒手周鼎透過友人結識亨豐投資負責人陶煥五等人,計劃投資股票。周2011年2月農曆春節過後,會見秦庠鈺,周鼎原欲將一批臺灣歷史古董文物,以5億元賣予秦,用以籌措資金炒股。但秦只願借1億元。

同年3月間,周鼎等人鎖定碩天科技炒作,之後陸續向秦籌措共17億5000萬元,藉人頭戶相對成交等方式,一度將碩天從約70元拉擡到每股150元。

檢方調查,周鼎與表弟邵昕等人,自2011年3月至8月間炒作碩天,獲利逾1億8000萬元,事後因2011年8月檢調偵辦鼎立集團吸金案,金主秦庠鈺遭收押,集團資金「斷炊」,炒股資金不足。檢方依違反證交法起訴周鼎、邵昕、陶煥五19人,其中周鼎、陶煥五被求刑10年。

但一審認爲,周鼎、陶煥五炒股時間是2011年3月至10月,後因炒作資金不足,碩天股價下跌至每股約100元,高檔買入的股票來不及出貨,反而虧損9000多萬元,判周鼎、陶煥五15人有罪、4人無罪,周、陶2人因炒股虧損,各判刑6年。

今年5月,高等法院判決,認定17人有罪、2人無罪,陶煥五、周鼎仍判6年,邵昕判1年8月、緩刑4年,各須繳國庫60萬元,金主秦庠鈺則因逃匿遭通緝。但高檢署不服判決,認爲判決違背法令,針對陶煥五、周鼎、邵昕等12名有罪被告,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