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辯論》地震一直搖 憲法法庭開庭先宣示這一點

憲法法庭(本報資料照片)

死刑辯論》地震一直搖 憲法法庭死刑辯論這樣防震

林偉信/臺北報導

全臺唯一女死囚、「驚世媳婦」林於如毒殺親夫及家人,她與教唆槍殺2名員警的死囚王信福等37人主張死刑違憲,求翻案逃過死刑執行,憲法法庭23日開辯論庭。由於23日從凌晨地震頻傳,憲法法庭也當庭宣示,地震時千萬勿驚慌,必要時將暫時休庭,且依指示進行防震,但辯論庭一開始又震了,憲法法庭仍持續進行。

憲法法庭的辯論重點爲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權利、人性尊嚴?死刑制度所追求目的有哪些?是否都合憲?如死刑違憲,有什麼可取代的刑事制裁手段?

如果認爲死刑合憲,什麼犯罪類型可判死刑,37名死囚中,有人是因爲1999年施行的「唯一死刑」被判決定讞,但有些人是因2006年7月1日修正的死刑或無期徒刑規定,這樣是否違憲?理由爲何?

另1個辯論重點是,近年最常被拿來當逃死抗辯的理由,爲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的行爲人,依其行爲時辨識能力的程度,而有「不罰」或「得減輕其刑」區別,就死刑宣告而言,是否違憲?言詞辯論終結後3個月內宣示判決,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