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陳同佳名錶搶案 法務部提司法互助請求

臺版陳同佳名錶搶案法務部提司法互助請求。

被稱爲「臺版陳同佳」的臺籍林姓男子在香港犯下鐘錶行搶劫案,林嫌落網並被聲押獲准,臺中地檢署已透過法務部,向香港提出司法互助請求,目前已轉陸委會處理中。

據悉,中檢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主要是請港方提供被害人筆錄及監視器畫面。不過,中檢檢察長陳宏達對此不願證實,僅表示目前已進入偵查程序,所有該進行的偵查作爲,都在進行中。

根據港媒報導,林姓嫌犯是在10月6日上午抵達香港後,假扮顧客進入尖沙咀麼地道一家鐘錶店,持空氣槍威脅店員,搶走2只價值99萬港幣約388萬臺幣的手錶後逃逸,並於當天即搭計程車到機場搭機返臺。

法務部在媒體報導此案後,立即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43條,確認臺灣有管轄權,並指示臺灣高檢署結合警方去了解案情,在極短時間內即查獲犯嫌,並查扣不法所得現金270萬餘元、4支勞力士手錶,檢方依重罪、逃亡之虞將林嫌聲押獲准。

由於林嫌的犯罪地在香港,卷證資料都在港方,承辦的臺中地檢署日前已經提出司法互助請求。

不過,法務部還是強調,我方對這件搶案絕對有管轄權,所以,歡迎港方被害人跨海來臺提告,這樣可以直接進行偵辦,省去卷證移轉的手續,被害人身兼證人,更可以直接作證,可以讓偵查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