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變電所髒亂 北市環局:不改善最高罰6000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3段臺電變電所旁的綠帶,常被民衆丟棄垃圾。環保局已於7日寄出環境限期改善通知單,命臺電接到通知7日內改善。(臺北市議員耿葳提供/劉彥宜臺北傳真)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3段臺電變電所的圍牆,爬滿爬藤類植物從未整理,旁邊的綠帶更常被民衆丟棄垃圾,國民黨臺北市議員耿葳批評,臺電竟要求申請鑑界,確定是臺電的地再僱工清理,「臺電的心態要不得」。環保局迴應,臺電必須維護土地,日前已寄出環境限期改善通知單,若未改善將開罰最高6000元。

耿葳指出,接獲民衆陳情,位於大安區臥龍裡基隆路3段22巷5弄的臺電變電所,不僅圍牆爬滿爬藤類植物未整理,旁邊的綠帶更常被民衆丟棄垃圾和瓶罐,對面的社區常義務性前往幫忙清掃,但長久下來,臺電似乎忘這塊綠帶是他們的土地。

她說,日前與環保局和臺電共同會勘,討論整理綠帶的垃圾問題,臺電大陣仗派來了10幾人與會,沒想到結論卻是要求向地政局申請鑑界,確定綠帶是臺電的地後,他們纔會僱工清理;在地政局、新工處和公園處確認下,認定綠帶是臺電的土地。

耿葳批評,對臺電的心態很納悶,臺電變電所在市區總是成爲鄰避設施,大家避之唯恐不及,但臺電沒做好敦親睦鄰就算了,竟還以老大自居,對於附近社區的義務性幫忙,習慣成自然,臺電的心態實在要不得,沒有最扯只有更扯。

當地臥龍裡長邱奕承說,綠帶髒亂情形已經超過半年,最近又愈發嚴重,臺電不願意清理,環保局也不願意代爲處理,成爲三不管地帶,居民都希望儘快釐清權管責任並維護,還給住戶乾淨的巷弄。

環保局大安區清潔隊長何姿慧表示,9月7日已經寄出環境限期改善通知單,命臺電接到通知7日內改善,也會再去現場檢查,若未改善將依法告發,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至6000元罰鍰,且臺電必須儘管理人責任,除清除現有垃圾外,接下來也要保持綠帶的整潔,避免讓民衆再亂丟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