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18歲男大生夜店撿屍 脫醉女衣褲扛進廁所硬上

臺中18歲楊姓男大生和朋友上夜店,酒後和1名女子一同赴汽車旅館休息,見她喝到爛醉又因吸食不明氣體整個人躺在牀上熟睡,竟起色心脫她內衣褲硬上,結束後又扛到廁所二度性侵;法院考量,楊已和被害人和解,對方也幫他求情,依乘機性交罪判楊1年7月,緩刑2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楊男和朋友2022年10月23日到夜店喝酒,凌晨和女子一同搭機程車離開併入住汽車旅館,楊見女子酒醉、吸食不明氣體後體力不支躺在牀上休息,竟前後在牀上、廁所內2度對女子性交得逞,後來因女子學校老師得知報案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楊男均坦承不諱,並和女子說法相符,另有計程車司機、汽旅店員工證詞,及汽旅監視器畫面等可佐。

法院認爲,楊男犯乘機性交罪是本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不可謂不重,考量楊犯案時年僅18歲,年輕識淺,一時衝動對女子性交,犯後坦承深表懊悔,也已經和女子達成和解賠償完畢。

被害家屬也說,楊男犯後有好好道歉,可以給他一個機會,請法官從輕量刑,也同意給予緩刑的機會,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予以減刑。

法院審酌,楊男無前科,卻因一己私慾朝熟睡女子性交,造成對方身心受創,但犯後坦承、和解獲原諒,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7月,緩刑2年,並向公益團體提供120小時勞務、接受法治教育3場。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 提醒您: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楊男對酒醉女子硬上,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楊1年7月,緩刑2年。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