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中生輕生案 校長等7人調離現職

臺中市發生高中生輕生事件,家長日前淚訴學校逼孩子走絕路,要求臺中市教育局嚴查。(本報資料照片)全國各縣市安心專線1925

臺中市2月間發生高中生輕生身亡事件,家長日前淚訴學校逼孩子「走上絕路」,要求臺中市教育局嚴查。教育局24日指出,校方對此事處理態度消極,此案相關人員共8人,包括校長、主任教官等7人調離現職,另學務主任將由校方召開教評會決議是否停聘。

教育局強調,校方對此事處理態度消極,與此案相關人員有8人,包括校長、1位主任教官、2位教官及3位學務創新人員共7人調離現職,靜候調查。至於另1人學務主任因具有老師身分,是否停聘接受調查,依教師法第22條規定由校方召開教評會決定。

教育局表示,由於校長是此案調查關係人之一,爲讓其專心面對訪談,並使調查過程公正客觀,將他調離現職,借調至教育局服務。

全校此案相關人員共8人,目前有7人被調職調查,是否會影響學校運作?教育局指出,相關人員被調離現職之後,該局隨即調派人力支援,以利校園安全及學務工作運作。

教育局指出,學生在今年2月輕生,校方未能及時正視學校師生心聲,該局掌握部分師生爲該生抱屈留言,再三督促校方展開調查,正式發文要求儘速召開相關調查會議,學校纔在3月10日召開校事會議,決議籌組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在23日也進一步發函要求校方應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

教育局強調,若經查證後,所屬人員有不當管教、違法體罰學生等行爲屬實,將依教師法相關規定嚴辦,並追究學校相關人員疏失責任,絕不寬貸。全國各縣市安心專線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