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首例!婦未戴口罩逛市場 警勸導不聽蒐證 最高罰1萬5

警察局第六分局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分局長吳耀南第一線於百貨公司等易有人潮聚集處所進行防疫宣導。(民衆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臺中市1名婦人市場內未戴口罩員警勸導並提供1個新的口罩供其使用,婦人不願配戴,竟將該口罩丟棄,員警蒐證移請主管機關裁罰。(民衆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警察局第六分局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分局長吳耀南第一線於百貨公司等易有人潮聚集處所進行防疫宣導。(民衆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員警向百貨公司業者宣導戴口罩之重要性,呼籲民衆落實戴口罩共同防疫。(民衆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5月19日起全國提升爲疫情第三級警戒,臺中市政府公告境內民衆外出時須全程佩帶口罩,違者經勸導不聽者,對違規者處以3000至1萬5000元罰鍰,1名婦人在市場內未戴口罩,員警勸導並提供1個新的口罩供其使用,婦人仍不願意配戴,竟將該口罩丟棄,員警蒐證後移請主管機關裁罰。

警察局第六分局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分局長吳耀南親自走到第一線,於百貨公司等易有人潮聚集處所進行防疫宣導,並向百貨公司業者宣導戴口罩之重要性,呼籲民衆落實戴口罩共同防疫。

警方接獲民衆報案到場,倘發現有未戴口罩者,主動積極勸導,共計勸導122件,其中有1名婦人在市場內未戴口罩,員警勸導並提供1個新的口罩供其使用,婦人仍然不願意配戴,將該口罩丟棄,員警蒐證後移請主管機關裁罰。

吳耀南表示,仍有發現少數民衆無視疫情嚴峻,未戴口罩出門,警方已立即蒐證並移請主管機關裁處,呼籲民衆應遵守防疫規定,防止疫情傳播,共同守護你、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