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雙屍3死命案 檢起訴3嫌求處死刑 引渡回臺難

從事移工人力仲介的泰國籍王姓男子因金錢糾紛,今年6月8日夥同泰籍移工塔納瓦、薩馬,以鋼筋打死懷孕的李姓夫妻,3人遭桃檢依殺人罪起訴。(賴佑維攝)

從事移工人力仲介的泰國籍王姓男子因金錢糾紛,今年6月8日夥同泰籍移工塔納瓦、薩馬,以鋼筋打死懷孕的李姓夫妻,9日將車開到桃園青埔棄屍,3人逃回泰國被逮。桃園地檢署依殺人罪提起公訴,並請法院量處「極刑」。不過3人仍在泰國,返臺受審機會微乎其微。

檢方調查,王姓男子與李姓夫妻是多年好友,在泰國就住在同一個村落,也一起到臺灣讀書,3人並開設移工人力仲介。但是王男因爲金錢糾紛,不滿李姓夫妻,竟買通移工塔納瓦、薩馬。6月7日晚間,約李姓夫妻到辦公室談判,3人竟將李姓夫妻以鋼筋打死,其中李女還懷孕。

王男等將夫妻打死後,以棉被包着屍體,將2人放在休旅車上,塔納瓦、薩馬則在案發現場清洗血跡,王男先將車子開到住處,並換好衣服,再將車輛開到青埔停放,3人陸續出境返回泰國,不過也在泰國陸續被逮。

檢方認爲,王男與夫妻是多年好友,並無遭到夫妻與言語或暴力刺激,僅因爲金錢糾紛,就萌生滅門動機,塔納瓦、薩馬更素不相識,僅因金錢利誘,就和王男規畫滅門血案,完全不顧女子大腹便便,導致夫婦及未出生嬰兒慘死,完整家庭不復存在,死者家屬更留下無法抹滅傷痛。3人是人命如草芥,惡性重大,且相繼離境。3人泯滅天良,惡性最大,已經符合2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請法院量處極刑,褫奪公權終身。

據瞭解,案件發生後,臺泰密切聯絡,雙方都有交換情資。但泰方已經在媒體多次提到,不會讓王男等人返回臺灣,因此讓王男等3人返臺受審機會相當低。檢方則說,將請法務部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