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升降設備汰換 管委會也爲難

針對機械停車設備屢傳故障問題,物業管理業者建議,最好每月定期維護、保養2次,可提升機械車位及設備安全性。(臺中市議員陳俞融提供/林欣儀臺中傳真)

機械停車設備屢傳事故,讓許多駕駛聞之心慌,經統計,臺中市使用超過20年的機械停車位有上萬個,物業管理業者認爲定期維護保養相當重要,但因不少管委會考量經費、住戶意願等情況,時有延長維護、需要更換零件卻無法更換等情況,導致故障頻傳,也讓管委會大感難爲。

臺中市年限超過20年的機械停車設備有2072組、總計1萬3168格車位,另超過20年的老舊汽車升降機有103組,這些老舊設備若未妥善維護與保養,不僅容易發生事故,造成民衆使用不便,更可能形成安全隱憂。

伯克錸物業管理顧問公司執行長柯淯豐表示,影響設備故障頻率的情況包括保養次數及年限等,通常建議社區或大樓管委會每月維護2次,但確實有不少管委會在經費考量下,會延長至每月1次甚至是2個月維護1次,保養時間拉長會使得技師較無法掌控設備零件情況,達到即時處理目的。

以臺中市南屯區日前發生墜落的停車升降設備爲例,柯淯豐說,該起事件爲1樓到地下室間的升降機臺,假設地下室停放50輛車,等於該機臺每天啓用次數至少100次以上,使用頻率高就表示馬達運轉次數多、鋼索上上下下拉較容易產生疲乏,這類設備更應該加強維護,否則容易衍生危險。

柯淯豐強調,因許多社區的機械停車設備並非所有住戶共同使用,通常會另外收取維修保養費,但若技師判斷該設備有零件需要更換時,使用同組設備的住戶中若有人不同意,管委會也無法強制要求更換,這時責任歸屬難釐清,若能將此情況納入法令規範,應可減少管委會困擾與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