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案出爐 蘇嘉全:盼朝野廣納意見理性溝通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衆所矚目的同婚釋憲案大法官24日下午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爲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佈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對此,立法院長蘇嘉全發出新聞稿表示,尊重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盼接下來修法過程中,朝野立委都能秉持平等、尊重、包容原則廣納各界意見進行理性溝通,共同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

大法官釋憲聲請人祁家威於102年向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登記被拒,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於104年8月向司法院聲請解釋,主張民法第972條、第973條、第980條及第982條規定,限制同性結婚,有牴觸憲法疑義

釋憲案則在今日下午公佈,認定現行相關法案有違憲,要求有關機關在本解釋公佈後2年內,依照解釋意指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消息一出,在立法院旁青島東路聚集的「婚姻平權平臺羣衆高聲歡呼,更有不少人相擁而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