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平臺條例三讀 未投保罰10萬

新北市議會昨日三讀通過「新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業者須爲外送員投保不低於300萬的意外險,違者可處最高10萬元罰鍰。圖爲示意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蔡雯如新北傳真)

爲使外送員勞務報酬更透明,新北市議會昨三讀通過「新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未來在新北登記營業的業者,須向外送員揭露每筆訂單的計價方式,併爲外送員投保不低於300萬的意外失能、死亡險,若業者未遵循,將處最高10萬元罰鍰。

勞工局指出,在新北登記營業業者或在新北服務的外送員均是條例的管制對象,市府將要求平臺業者提供外送員更完整的保險,業者若未提供外送員投保勞保、職災保險,必須給予至少300萬的「意外失能或死亡保險」及實支實付或日額給付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若違規將處以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勞工局表示,外送員須完成相關教育訓練後,纔可從事外送工作,而業者在訂單成立前,也應向外送員揭露每筆訂單的計價方式,提供完整訊息,讓外送員自行評估是否該接單,若市府因天然災害宣佈停班時,除有正當理由認爲沒有風險外,平臺應該停止外送服務,保障從業人員安全。

另外,草案原先爭議最大的「12小時工時上限」規定,議員認爲,此舉反而會造成外送員跨平臺服務,賺取預期收入,難以避免過勞風險,也侵害外送員勞動權益,基於提高用路人、外送員安全等緣由,在二讀審查時已刪除該條文。

全國外送產業公會發言人蘇柏豪表示,新北自治條例大多與其他縣市相符,也可以接受,不過仍希望將傷害險實支實付,從3萬元調高至10萬元,另外條文雖有規定颱風天禁止外送,但並未說明何時能恢復外送,擔憂會有亂象發生,希望未來用施行細則或修法制度調整。

新北市議員李坤城建議,條文有規定外送員須參加職業、交通、食安教育訓練,針對訓練內容,市府未來也可研擬方向,提供平臺業者參考。

對此,勞工局表示,教育訓練機制是參考食品安全衛生法設置,業者先前多有透過線上作業訓練外送員,也有擬出相關範本,但市府也會提供參考資料,給予建議,後續將會持續抽查平臺是否設置該機制或有無教育訓練的相關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