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昊虐死案再審遭駁回 姑姑掩面痛哭

王薇君掩面痛哭。(林偉信攝)

王薇君掩面痛哭。(林偉信攝)

2歲男童王昊,6年前被母親的男友劉金龍等人喂毒虐打致死,劉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30年確定,高檢署以臺大法醫研究所李俊億教授報告,主張劉男拖延將王昊送醫有殺人故意,聲請再審,但高院認爲這不新證據予以駁回。可抗告。

王昊的姑姑王薇君得知再審聲請被駁回相當震驚,她難過地一度說不出話,她希望檢方可以提抗告救濟。

本案發生在2011年王昊,遭母親同居人、毒販劉金龍,夥同3名毒友聯手以拔指甲、注射海洛因等泯滅人性手法凌虐致死,由於手法殘忍,且被害人只是幼兒,引起社會震驚;一審將劉男判處 死刑,二審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刑30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遭駁回確定後,高檢署引用李俊億教授的鑑定報告,認爲王昊到院時已死亡4至6小時,解剖時血液中毒品濃度超過一般成人耐受量,劉金龍等人可預見王昊年幼可能因被打毒品致死,且又拖延送醫,有殺人故意應受較重刑的判決。

高院認爲,本案是爲被告不利益聲請再審,應受嚴格的法律限制,高檢署所提出的鑑定報告,不是發現確實的新證據,不構成再審事由,因此駁回檢方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