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肥料盛行農業局提醒須守法 違法開罰5萬起跳

販賣肥料仍須遵守肥料管理法相關規定,業者切勿自行拆封、分裝後進行銷售。(臺中市政府提供)

受到新冠肺炎蔓延影響,網路購物平臺等電子商務興起,加上家庭園藝盛行,小包裝的肥料市場需求量增加;民衆在網路上販賣及購買肥料消費行爲逐漸普及。中市農業局提醒,販賣肥料時仍須遵守肥料管理法相關規定,切勿自行拆封、分裝後進行銷售,違反者依肥料管理法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局長蔡精強指出,依肥料管理法第17條規定「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貯藏的肥料,不得拆封、分裝、摻雜、稀釋或塗改肥料標示。」,另刊登肥料廣告時,應註明肥料登記證字號、品目及登記成分,不得作虛僞、誇張及其他不正當的宣傳,違反規定者,依肥料管理法第29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坊間常有民衆自制植物營養液等相關產品,並向消費者宣稱有供給植物生長養分或促進養分利用的成效。農業局說,這也屬於肥料管理法管理範疇,如民衆有未經取得肥料登記證而自行製造或販售等行爲,也觸犯肥料管理法第5條規定,可依同法第27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面對坊間銷售宣稱自制植物營養液,具有快速成長等成效,農業局特別呼籲民衆在網路從事販售肥料產品時,應多加留意上述規定,以免誤觸肥料管理法而受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