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保密協議 女主播秦綾謙前夫判賠580萬

主播秦綾謙。(翻攝自臉書)

女主播秦綾謙與前夫吳炳輝離婚後,與前夫家互控的官司不斷,秦女日前向新北地院提出民事訴訟,認爲吳男違反「履行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提訴要求返還190萬及懲罰性違約金190萬,新北地院認爲此事確實媒體報導,將吳男判賠380萬元,侵害隱私部分,再判吳男跟吳男父母須賠償200萬元,共計580萬。

判決指出,2016年9月,吳炳輝率徵信社人員闖入安德烈房間拍照,發現秦綾謙在房內,秦女事後付190萬元和解離婚,但事後媒體紛紛揭露報導此事,秦女認爲前夫吳男已違反保密約定,向新北地院提出「履行協議」等民事訴訟,要求吳男退回協議中的190萬元,另再要求賠償違約金190萬元,並向吳男、吳男父母依違反隱私要求賠償200萬元。

新北地院認爲,協議中已經雙方約定不得泄漏,但媒體卻報導出需保密的內容,且吳男也跟廖女提及此事,吳男父母則告知密友等人,確定違反保密義務,判賠須退回190萬元,並另賠190萬元違約金。

此外,法官認爲吳男提供秦女與安德烈通訊電子郵件、臉書、LINE等對話內容、相關錄音照片給媒體,可見報復企圖,再判賠吳男、吳男父母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共計580萬,並應依協議書約定,銷燬相關證據、不得泄漏相關內容。